汾江综合整治只差问责制
2009年5月14日上午,我出席了“汾江综合整治第二批观察员聘任暨‘汾江之窗’宣传栏启用仪式”。并在仪式上被正式聘请为义务(即没钱收)的“佛山市汾江河(佛山水道)综合整治2009—2010年度观察员”。
会后,认真阅读了《佛山市汾江河综合整治观察员工作规范》及《岭南水乡 魅力汾江 佛山市汾江河综合整治2008》宣传、吹水的画册。颇感责任重大。
但在深入查看了这二三十年来,佛山市花了几十个亿,扔进汾江河整治。但河水依然又黑又臭。
为什么呢?
通过会上的介绍,我发现汾江河整治不差钱,不差技术,不差专家,不差方案,不差吹鼓手,不差做秀,不差人(包括我们这些不用花钱请的,不履行义务将被“取消资格”的观察员)……似乎什么都不差。
那么,为什么就是没法子使河水变清呢?我发现唯一差的就是问责制。就是责任人治不好不用负法律责任;不会被摘掉“乌纱帽”;不会被撤职查办。
你们看这综治办,有大把大把的“银子”花,光办公环境就漂亮得羡煞众人;而一说到责任则全不到“肉”。汾江河能冶好才怪呢!
如果实行真的问责制,根本无须我们这些观察员去观察。汾江河水就会被治得可见鱼翔水中;可游泳嬉戏。
我不是在做梦!